农村五保户指农村中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老、弱、孤、残的农民,其生活由集体供养。那么你们知道五保户的对象是谁?具体的申请流程以及能够享受的待遇能有哪些?那么下面就为大家推荐《五保对象是什么?2019年农村五保户政策有什么变化?》,欢迎阅读。
五保对象是什么?2019年农村五保户政策有什么变化?
五保对象是什么?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章 供养对象: 老年、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五保对象,必须满足其一才可申请五保户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人;
(三)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四)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如何申请五保供养待遇?
根据《本省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村民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代办人填写一式三份《农村五保供养申请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办理的,应当签署代办人姓名。
(二)村民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和申请人所在自然村的显著位置公告不少于7日。公告期间,村民有异议并提供证据的,应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村民未提出重大异议或者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019年农村五保户政策有什么变化?
五保户享有下列供养:
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6、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1、五保户供养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2、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应当专门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
3、宅基地的所有权本来就归属于村集体的(行政村归属国家),五保户应无继承人存在,因此死后宅基地将归还集体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农村五保户的对象以及申请的流程介绍,另外还有2019年农村五保户政策的变化,相信你们可以对今年的五保户政策更加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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